• 首页
  •   >   人才工作
  •   >   正文
  • 人才工作

    关于请校学术委员会对“青年学者”进行评议的说明

    发布日期:2023-06-05    浏览次数:


   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:

    根据《西藏大学人才发展激励计划总体实施意见(试行)》(藏大字〔202169号)文件中“青年学者”岗位管理办法第四章聘任程序要求,在校党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审议前,需经专家评审、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评议。因本周拟召开校党委人才工作委员会会议,现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评议。

    特此说明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西藏大学组织(人事)部

    20236月5

     

    Copyright ©2020-2023 西藏大学党委组织(人事)部